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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分家单"引纠纷,律师出手保住4套拆迁安置房!

作者:夏广域律师 添加时间:2020-04-03 17:46 浏览: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-------一张三十年的分家单决定胜负
 

拆迁过程中与被拆迁户为了提高补偿,与拆迁方博弈斗争,对簿公堂已经非常普遍。在与拆迁人斗争后取得高补偿后,好多人家庭依据官司缠身,此类房产案件的标的大多数情况是老房子,产权不清,因此在你取得补偿后,家里亲属又来争取利益,最后也往往对簿公堂。本文说说英淇房产律师团夏广域律师代理的一个类似案件,仅供大家参考。

贾先生一家是昌平区东小口人,2012年该地区拆迁。贾先生一家聘请律师与拆迁方周旋了一年多,成功将补偿两套房屋争取到四套房屋,如此情况下贾先生与大队签订了拆除补偿协议,高高兴兴的等待搬到新房。

谁知道好景不长,不久贾先生就接到了法院的裁定,说待分配的房子被法院保全了。贾先生一下就慌了神,马上到法院去询问。原来贾先生的二哥(以下称贾二哥)起诉他,认为拆迁房屋是父母的房屋,应该共有,因此分得四套房屋也应该共有。

拿到判决书后,贾先生找到了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夏广域律师,夏律师一了解相关材料,发现被拆迁的房子确实是贾先生父母在世前所建,而且一直违翻建。夏广域律师对贾先生说如果这样拆迁,过程中确实有遗产的问题。贾先生听到此,从怀里小心翼翼的拿出来一张发黄的纸,对夏律师说,律师您看看我这个分家单好使不,我二哥说没有我母亲的签字不生效。夏律师一看分家单描述,老人有两套房子,一套给大儿子,一套给贾先生和他一起居住,贾先生负责养老。二儿子接老人的工作(接班)因此不分房屋;分家单上只有贾先生父亲和见证人签字,没有贾先生母亲签字。

分家单上的所有签字人都已经去世,现在也无法出庭作证。看完资料后,夏广域律师告知贾先生,您的分家单是有效的,但是存在瑕疵。因为您的母亲未签字,所以针对你母亲的份额现在是争议的焦点。听到此贾先生慌了神,说那我房子是否保不住了。

夏律师告知贾先生那倒不是,我们光凭分家单证据单薄,我们应该对分家单进行证据补充。如大哥是否分房,贾二哥是否接班;签订分家单时候,母亲是否在场;分家单签订后你是否一致照顾两位老人,我们如果形成这样的有利的证据为辅,加上分家单存在女方不签字的民间传统,这属于《民法通则》规定的善良风俗习惯,综上四套房屋都是你的没有问题。

贾先生马上签订协议委托了北京英淇律师所夏广域律师办理此案。在一审过程中,夏广域对相关证据进行了收集,最后北京昌平法院完全采纳了夏广域律师的答辩意见,支持了分家单有效,判决四套房屋全部归贾先生所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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